通知公告

关于继续开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07  浏览次数:[]

一、活动的范围

2014年招生的所有专业

二、活动时间安排

1.市场调研阶段(312日至420日)

通过学习国家经济产业政策、各级政府经济产业规划、国家职业教育有关精神;走访用人单位、走访本专业毕业生、走访政府有关部门、走访行业协会、走访兄弟院校、访问有关专家、召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市场调研。每次调研开展前要有计划、开展中要有记录、开展后要有分析、有总结。

2.人才培养方案制订阶段(421日至520日)

通过市场调研,确定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专业职业岗位群;通过职业岗位分析,确定各职业岗位的主要工作任务;根据主要工作任务,确定本专业人才培养规格;根据人才培养规格,构建课程体系和各项活动方案,同时明确每门课程或课程模块以及各个活动所对应的规格目标。要让每一位任课教师清楚自己所担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清楚本门课程教学要实现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等。标明各项活动所承载的目标任务。制定科学系统的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

520日前,各系将审核后的各专业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初稿(电子稿)提交教务处。

3.人才培养方案审核与修订阶段(521日至710日)

⑴系内审核阶段(521日至31日)

由各系对本系所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全面审核,通过审核→修订→再审核→……的过程,直至形成合格的初稿。

531日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及审核结果(各专业名次、得分、等级)报教务处。

⑵学院审核阶段(61日至710日)

学院初审(61日至30日)

学院复审(71日至10日)

4.人才培养方案实施阶段(新生入学至毕业)

三、活动具体要求

见《关于制(修)订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

四、评审程序与奖惩

按《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活动的通知》(许职院文〔201248号)第四、五部分执行。

                                                               二一四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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