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范围与参赛对象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医疗卫生系护理专业15级在籍学生。经竞赛工作委员会评定,通过初赛和复赛的选手。
二、竞赛组织机构
大赛执委会统一领导下,由医疗卫生系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委员会负责比赛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组长:康运河李云峰
副组长:李鹏
成员:郑俊霞徐钰强田盼马广礼胡佳静黄慧蕾李鹏(小)李清崔晓丹郑青爽
大赛评委:评委组一
组长:吕慧君
成员:高素贞胡佳静
评委组二
组长:寇凤英
成员:段金钰姜潮民
联系电话:0374-2366697
三、竞赛内容与方式
以临床工作任务为导向,按照临床护理岗位工作的要求,对病人实施连续的、科学的护理。竞赛设置为:连续实施两项护理技术操作,以检测选手护理技术操作水平及人文素养。
竞赛项目均为个人赛,选手按抽签号,在赛室根据急救病人的病情需要及医嘱要求,连续独立完成2项临床护理操作技术。
四、大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必须着大赛执委会统一提供的护士服、护士帽、头花和自备的白色护士鞋、高筒丝袜或者白色裤子进入赛场;男选手着白服、圆顶帽、白鞋。选手不得在参赛服饰上作任何标识,不得携带移动电话进入赛场,违规者则取消本次比赛成绩。
(二)参赛选手出场顺序和竞赛项目以抽签决定,并由各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依次按顺序在相应赛场进行比赛。
(三)赛场工作人员负责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进行确认检查。参赛选手凭抽签号提前20分钟进入赛场。由比赛现场工作人员组织指挥选手到指定的准备室进行各项赛前准备工作。各参赛选手应对比赛的物品进行检查确认,并且一次准备齐全两项护理操作用物。
(四)竞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流程和规则,并自觉接受裁判的监督和警示。若因突发故障原因导致竞赛中断,应提请裁判确认其原因,并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五)选手竞赛开始、终止时间由赛场计时员记录在案;计时员发出“比赛操作时间到”,由裁判示意选手终止操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五、竞赛时间、地点安排
决赛时间:2016年12月27日14:00—17:30,
决赛地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实训2号楼一楼基础护理实训室。
六、竞赛规则和注意事项
(一)竞赛资格
经竞赛工作委员会评定,通过初赛和复赛的选手。
(二)注意事项
1.参赛对象必须是在籍学生。
2.参赛选手须按规定的时间报到、比赛。
3.竞赛提供必备的设备、耗材。
4.遵守纪律,尊重评委,服从指挥。
七、成绩评定
护理职业技能竞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对获奖选手颁发相应的证书。
八、申诉与仲裁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实验材料,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在赛后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大赛执委会仲裁组提出。仲裁组将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通知辅导员或当事人;
3.大赛执委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九、其他
本竞赛办法的最终解释权为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委员会、医疗卫生系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委员会。
医疗卫生系
2016年12月21日